中秋节,我陪小姐去看灯。
一个衣着褴褛的乞丐不小心碰到了她的裙角。
你这个贱民,竟然敢碰我!
这是上好的云锦做的裙子,比你的命都贵!
小姐骂完还觉得不解气,命我上前赏乞丐两巴掌。
我不敢不从,只得上前。
没想到乞丐从袖中掏出了一把刀,直接插进了我的心脏。
而小姐却扔下我,自己跑了。
为了自己的名声,她推说是我这个丫鬟仗势欺人,死有余辜。
再次睁眼,我发现我正走在陪小姐看灯的路上。
今晚看灯的人也太多了吧,早知道这么多人,我就不穿我的云锦裙子了,碰脏了我可是会心疼的。
二小姐林青禾皱着眉头嘟囔着。
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体,胸前的血窟窿已经消失,我的身体完好无损。
我的魂魄在漂浮了不知道多久之后,竟然又重生回了中秋节这天。
哎哎哎~丁香!
你发什么呆呢?!
还不赶快帮我挡着点周围的人!
二小姐厉声说道。
我这才猛然回神,尽量控制住自己疯狂的心跳,低声应道:是,小姐。
林青禾是知县不受宠的庶女,她身边只有我这一个丫鬟。
一旦她在府上受了什么气,就会关上门拿我撒气,对我非打即骂。
我从来都不敢反抗,只能任凭她打骂。
我不过是一个下人而已,受点委屈不算什么。
只求能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。
可就是这简单的愿望,最终也没能实现。
我被一刀扎进了心脏,惨死街头。
最后还是一个路过的书生看不下去,可怜我,买了一张草席把我卷巴卷巴。
然后用他的毛驴将我带到乱葬岗,又挖了个简单的土坑,把我给埋了。
既然连老天都觉得我可怜,给了我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。
那我一定不能再重蹈前世的覆辙。